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6”干部专业能力提升三年计划》的通知
号:014109613/2021-00091
主题分类9/span>司法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司法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司发?021?7叶/td>
产生日期?021-06-24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021-06-29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6”干部专业能力提升三年计划》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021?7叶/td>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6”干部专业能力提升三年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9/span>

《常州市司法局?+6”干部专业能力提升三年计划》已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span>

常州市司法局

2021??4?/span>

(此件公开发布(/span>

常州市司法局?+6”干部专业能劚span style="line-height:1.5;font-family:SimSun;font-size:16px;">提升三年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新时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依法履职专业能力,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大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span>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发展要求,立足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新职能新任务,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分类施训、分级施训、按需施训,科学系统构建培训内容体系,突出法治建设重点,加强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刑事执行等?+6”司法行政业务培训项目,有效弥补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全面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履职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全面开启司法行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span>

(二)工作目栆/span>

?021年起,通过高质量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三年计划,努力实现以下阶段性工作目标:

1.政治能力更加过硬。在开展政治轮训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融入到?+6”司法行政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的每个项目中,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提高思想觉悟、政德修养、品行作风,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span>

2.履职本领更加高强。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和新任务,突出法治建设重点,加强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刑事执行等业务的系统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履职能力、/span>

3.培训质态更加优化。进一步搭建特色平台载体,充分发挥江苏省司法行政学院的主阵地作用,科学确定培训规模,区分群体分类培训,集聚优质教学资源,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打造精准高效培训体系,通过高质量教育培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span>

二、项目与任务

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六大体系”职能任务特点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按照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打造?+6”司法行政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精品项目,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切实夯实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和能力提升,引导帮助广大司法行政干部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养专业精神,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本领、/span>

1.围绕推动法治建设“一个统筹”职责,实施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业务培训

培训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研讨、大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常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建设规划、法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政策文件和实务培训、/span>

培训对象: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协调小组联络员,各辖市(区)依法治市(区)办副主任、司法局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常州经开区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司法局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分管政府法治工作的领导,市级机关分管政府法治工作负责人,职能处室负责人、/span>

培训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每年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围绕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举办1期法治建设骨干专题培训班? 期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span>

责任处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调研督察处

2.围绕构建科学民主的行政立法工作体系,实施以良法促善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培训任务:及时更新行政立法相关法律知识和备案审查相关业务知识并汇编成册;培训立法理论与实务(含立法计划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理论与实务知识等;收集汇编立法制规备案审查典型案例,指导工作实践;加强立法制规能力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培训,切实解决基层队伍中“不会制定”“不敢制定”“不愿制定”等问题、/span>

培训对象:市局地方立法处工作人员;承担市政府立法任务的有关部门法规处工作人员;立法专业团队相关成员;市局备案审查处工作人员;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从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工作的人员;合法性审查专家库部分成员、/span>

培训安排:组织开展立法工作培训,采取专家授课、以会代训、参加省厅和市人大统一培训等方式,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培训交流工作机制,围绕省厅相关考核目标和工作要求,采取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经验分享、交叉互评等方式,提高审核人员的能力水平、/span>

责任处室:地方立法处、备案审查处

3.围绕构建严密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体系,实施行政执法“大监督”业务培?/span>

培训任务:及时更新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其条例等重要法律知识;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培训;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实务、行政诉讼工作实务、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实务、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管理、案卷评查、平台信息化建设等实务培训和岗位练兵、/span>

培训对象:市司法局负责市级行政执法人员;辖??、常州经开区司法局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人员和镇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span>

培训安排:适时安排、/span>

责任处室:执法协调监督处、行政复议处

4.围绕构建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培?/span>

培训任务:及时更新公证法、仲裁法以及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本法律知识;系统培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界定、服务平台和设施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保障激励、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厘清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等工作职责,明确免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范围和有偿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对外开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专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项目要求;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相关的案例教学、业务实战练兵比武、/span>

培训对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公证管理处、市仲裁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其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span>

培训安排:市公共法律服务处每?-2次以会代训,组织各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市司法鉴定协会每年举办1期司法鉴定业务培训班、市公证协会每年举办1期公证专业能力提升班,市律师协会每年举办1期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市法援处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年联合举?期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span>

责任处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5.围绕构建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体系,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培?/span>

培训任务:系统培训《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025年)》、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八五”普法决议等内容;及时更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等重点法律知识;加强宣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注重普法业务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围绕普法理念更新、普法方式创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span>

培训对象: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工作人员;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人员;市级机关普法工作联络员;重点学校法治副校长;重点普法社会组织工作人员、/span>

培训安排:市局每年举办1期“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省司法行政网上学院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课程学习;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组织对下全员培训、/span>

责任处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夃/span>

6.围绕构建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施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业务培训

培训任务:系统培训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知识;及时更新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交通管理法等基础法律知识;加强实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系统培养一批多领域多层次非诉纠纷化解咨询专家、/span>

培训对象: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其从事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法律、医疗、劳动保障、心理学等专业人员为主体的非诉纠纷化解咨询专家、/span>

培训安排:市局每年组织1期司法所长业务骨干培训班?期非诉纠纷化解业务示范培训班(人民调解员、初任人民监督员等);组织学习江苏省司法行政网上学院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业务相关课程;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组织对下全员培训、/span>

责任处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7.围绕构建一体运行的刑事执行体系,实施全市刑事执行业务培?/span>

培训任务:系统培训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社区矫正工作实务、安置帮教工作实务、后续照管工作实务等;开展岗位技能比武,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span>

培训对象: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处(支队)工作人员,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管理科(大队)科(大队)长,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业务骨干,全体“互帮共建”干警、/span>

培训安排:市局每年组织1期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培训暨岗位技能比武大赛;发动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江苏省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刑事执行业务相关课程学习;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司法局组织对下全员培训、/span>

责任处室:社区矫正管理处(支队)

三、优化培训质?/span>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发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人才资源,选聘理论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人才、业务骨干、基层优秀干部和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培训兼职教师,调整优化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span>

2.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和课程设置。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协调会商机制,做到按需施教、因材施教。培训主管处室要联合省内外高校,加强课程设置,设置符合司法行政业务发展需要和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专业课程,逐步形成基本覆盖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的培训课程体系,打造一批司法行政业务精品课程。鼓励各业务条线和行业协会结合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编写条线业务培训教案。优秀教案推荐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培训案例评比,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span>

3.改进创新培训方式。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队伍建设特色,坚持把事业需要、组织要求和个人需求有机统一起来,改进培训方式。探索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专题研修、大讲堂、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轮值轮训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改善司法行政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工作的能力、/span>

4.加强信息化建设。将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纳入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各类线上平台作用,大力开展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平台,推动网络培训,实现网络培训全员覆盖、/span>

四、加强组织保際/span>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问题,把业务培训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编制相关业务全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局机关各处室、相关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教育培训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span>

2.严格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培训主管部门要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定期对相关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对培训项目和课程质量组织问卷调查,确保教育培训质量、/span>

3.保障经费投入。要将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经费投入,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使用和管理, 统筹安排培训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