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号:014109605/2022-00390
主题分类9/span>公安体裁分类9/span>公告公示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公安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9/td>
产生日期?022-11-03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022-11-03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为确保驾驶人自身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决定注销下列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许可。现公告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限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519号)领取《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送达之日?0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公告清協/a>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2?1??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