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号:11320000014000271Q/2021-00261
主题分类9/span>文物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政府规章市文广旅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苏文旅规?021?叶/td>
产生日期?022-03-03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发布日期?022-03-03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苏文旅规?021?叶/td>
关于印发《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南京博物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管理,规范全省文物保护修复业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220303/20220303120000_67307.doc" target="_blank">《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试行)《/a>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文物局

2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