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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商务局(菜场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018年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商建?018?3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018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018?90号)、?017年省级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常商建?017?97号)文件精神,经项目承建单位申请、属地主管部门初检、市商务局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菜市场按照大、中、小三类规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分档奖励,下达2018年省级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点项目资?67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资金专项用于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请各地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014?7号)、?017年省级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常商建?017?97号)的要求管理好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市商务、财政部门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将追回全部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地于2019?月底前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附件??018年省级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 项目资金汇总表 2?018年省级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 项目资金明细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8?1?2 联系人:市商务局 ?nbsp;?nbsp; 电话?5682278 市财政局 李敏?nbsp; 电话?5681839 附件1 2018年省级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 试点项目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
附件2 2018年省级农贸市场(菜市场)公益性改 试点项目资金明细 单位: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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