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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澡港河圩塘段护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市水利局 你单位《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转报澡港河圩塘段护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水计?02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水土保持,解决“水安全”问题,原则同意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实施澡港河圩塘段护岸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 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工程、坡面绿化及附属设施改造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15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205-320400-04-01-85276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2??6 (此件公开发布(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