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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周杏芬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杏芬同志晋升为四级调研员; 赵娜同志任农业农村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社会保障处副处长职务; 朱敏涵同志任会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投资评审效能中心主任职务:span> 徐莹同志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行政政法处副处长职务; 陆尔力同志任常州市投资评审效能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苏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span> 周成成同志任预算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组织人事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span> 聂松同志任税政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税政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span> 张敏同志任经济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经济建设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span> 李欣楠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span> 韩笑天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span>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仍span>2022平span>10朇span>24日党组会通过之日起计算、span> 中共常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平span>11朇span>2?span> (此件公开发布(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