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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对口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是政治责任、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常州市专门成立由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和协调推进加强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市人社局作为牵头抓总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帮扶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辖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抓好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劳务协作。发展改革部门(对口办)要积极拓宽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渠道,将就业帮扶纳入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工作总体部署统筹考虑,会同相关省份(地区)加强对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乡村振兴部门要将就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统筹考虑,加强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将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民政部门要抓好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体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对就业帮扶予以支持 三、加强督促检 市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小组每年适时开展工作督查,不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要求各地加以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省文件精神,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大落实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 同时,要通过走村入户、集中宣讲、新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并第一时间将活动动态、工作成效等信息或宣传稿件上报市主管部门。大力选树就业帮扶、就业致富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帮扶的良好氛围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211207/20211207103157_50805.doc" target="_blank">《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a>(苏人社发?021?2号)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局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乡村振兴局 局 (此仵a>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市人就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