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
号:014109509/2016-00012
主题分类9/span>城乡建设(含住房(/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住建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建?016?3叶/td>
产生日期?016-03-23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016-03-25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内容调敳/td>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常建?016?3叶/td>
关于对《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区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015?月,我市启用《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常建?015?5号)以来,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效应显著增强。为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提升考核工作科学性,经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如下:

1.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工作

受市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建筑业管理、招投标监管、造价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档案管理、行政执法等单位和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信息采集单位。常州市建筑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管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信息的收集、认定、录入和结果公布等工作

2.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市建管处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确认、生成企业信用分值

结合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016年组?次综合大检查,于大检查后次月?月?月和9月)月底公布综合考核得分,综合考核包括基本信用考核、综合大检查和日常考核

其他月份月底公布动态考核得分,动态考核是指在前次考核的基础上增加当月基本信用考核调整情况和日常考核内容

3.综合大检查取消工程实体质量抽测即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四(工程质量二),该部分内容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纳入日常监管与考核

综合大检查增加专业工程安全考核用表: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 分包工程)(详见附件1),用于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安装三类专业分包企业实施信用考核

4.在建筑市场综合考核中,建筑业企业单个项目信用得分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无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企业的项目得分=表三×30%+表四(一)?5%+表五(一)?0%+表五(二)?5%

有分包工程的总承包建筑业企业的项目得刅表三×20%+表四(一)×30%+表五(一)×15%+表五(?×15%+?分包单位平均得分)×20%

分包建筑业企业的项目得分=表三(分包工程)×30%+表四(分包工程) ×35%+表五(分包工程) ×35%

5.本地建筑业企业在外地承接项目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较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行政处罚的分别扣企业信用?分?分?分

6.在建筑市场综合考核中获得辖市(区)工程项目综合、单项表扬的,其所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建筑业企业各?.5分;辖市(区)工程项目综合、单项批评的,相关建筑业企业各扣0.5分,有效期均为一个综合考核时段?个月)

7.日常考核增加档案管理内容:档案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的,扣企业信用分1分

?)工程纸质档案归档滞

?)施工单位工程现场档案存放不安全

?)未按规定拍摄、积累声像档

?)档案资料与实体情况不符,档案资料做

8.日常考核中增加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合理报价信用扣分内容,具体按“常建?015?82号”文件执行

9.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同一事项的不同级别扣分,按最高级别扣分,不作累计扣分

10.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考核涉及的信用扣分按照《常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到岗考核实施细则》(常建?016?2号)执行

11.获得华东地区建设工程“华东杯”优质工程奖(等同于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每一项得2.5分,有效?4个月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160325/20160325151637_27452.doc" target="_blank">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五(安全生产文 施工 分包工程(/a>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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