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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市宜成才智文化交流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复 | |||||||||
常州市宜成才智文化交流中心(筹) 你们《关于常州市宜成才智文化交流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提升企业文化建设水平,发挥文化的凝聚力和催化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 “常州市宜成才智文化交流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苏常030396)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