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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012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环保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建设美丽常州,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建立企业环保信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管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环境责任意识,激励企业持续改进自身环境行为,经与常州人民银行研究,我局决定对我市各有关企业2012年度的环境行为进行等级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 1.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环发?005?25号) 2.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共享企业环保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006?50号) 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苏环发?009?78号) 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环规?013?号) 5.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的通知》(苏环办?013?2号) 6.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012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应用信用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013?5号) 8.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共享企业环保信息、控制信贷风险、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银发?007?47号) 9.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市环保局《关于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通知》(常银发?007?1号) 10.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常银发?011?5号) 二、评定对 1.参?011年环境行为等级评定的企业 2.涉及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的企业 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之和达到当地排污总量80%以上的企业; 4.各单位认为需参加评定的企业 三、评定标 直接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的通知》(苏环办?013?2号)进行评定,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影响等三大类,细化为总量控制、排污申报情况和行政处罚?1条内容。评价采用百分制的方法,依据评价标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按优劣等级分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五个等级 1.绿色:95分以上,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具有很好的社会影响,环保信用优秀 2.蓝色:94-80分,企业基本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环保信用良好 3.黄色:79-65分,企业基本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环保信用一般 4.红色:64-41分,企业实施污染治理,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排放标准,环保信用较差 5.黑色:40分以下,企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环保信用极差 四、工作程 第一阶段:初评推荐(2?2日??日)。各辖市、区环保局和局各处室根据评定范围,提出参评企业名单;对照评定标准,提出每个企业的环保信用等级初评意见,连同?01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情况登记表》(见附1),??日前报送常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第二阶段:综合评定(3?日??3日)。由常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对各辖市、区环保局和局各处室提供的名单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最新的《参评企业环境信用情况登记表》,提交各处室复核,形成审核意见,并??5日前反馈给各辖市、区环保局 第三阶段:纳入征信(3?6日??日前)。公布常州市2012年度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结果,报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将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市局宣法 罗玉?nbsp; 电话?5682758 电子邮箱9a href="mailto:meiwu77@126.com">meiwu77@126.com 环境信息中心 翟康 电话?5191795 电子邮箱9a href="mailto:zkmini@vip.qq.com">zkmini@vip.qq.com 附件??012年度企业环境行为情况登记 2.《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环规?013?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的通知》(苏环办?013?2号)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0
附件
201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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