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工商局 市文广新局关于转发省工商局 省文物局《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号:014109795/2017-00045
主题分类9/span>工商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市场监管局9/span>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常工商市?017?叶/td>
产生日期?017-08-28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发布日期?017-08-30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市工商局 市文广新局关于转发省工商局 省文物局《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常工商市?017?叶/td>
市工商局 市文广新局关于转发省工商局 省文物局《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文广体、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

近期,江苏省工商局和江苏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苏工商市?017?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明确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迅速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开展好本地区的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工作。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全面吃透并认真贯彻国家局、省局联合发文的有关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对本地区相关文物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整顿,坚决制止并查处文物流通市场出现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宣教并重,约谈警示。各地在整顿行动中要注意开展好宣传教育,将整顿行动工作要求全面正确落实到各文物经营单位,尤其是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主办单位的宣传教育,落实其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充分运用市场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和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文物安全、维护文物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整顿行动氛围。要综合运用行政约谈、执法检查等手段,对重点经营单位进行警示提醒,市工商、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市文物经营单位行政约谈会

三、信息畅通,及时总结。各地在整顿行动中要注意收集有关情况,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要保持信息沟通,遇重大问题和大案要案要随时报告。请各单位于10?0日前将《江苏省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检查经营主体情况统计表》、《江苏省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查处违法行为情况统计表》和专项行动总结,分别报送市工商局和市文广新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商局市场?nbsp; 辅华 0519-81980061

市文广新局文物处曹水平0519-85682519


附件?.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文物局《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017?23叶/a>

2.江苏省工商局 江苏省文物局《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苏工商市?017?06号)

3.《江苏省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检查经营主体情况统计表《/a>

4.《江苏省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查处违法行为情况统计表《/a>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