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供销总社党组关于表彰2018年度“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的决定
号:014110091/2019-00003
主题分类9/span>机关事务体裁分类9/span>决定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供销总社9/span>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常供组?019?叶/td>
产生日期?019-01-15
发布机构:市供销礽/td>
发布日期?019-01-15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市供销总社党组关于表彰2018年度“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的决定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文件
常供组?019?叶/td>
市供销总社党组关于表彰2018年度“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的决定

市总社机关各处室: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总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种好幸福树 建好明星城”的奋斗指向,奋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机关各处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奋勇争先。为选树典型、激励先进,经民主推荐、综合考核、市总社党组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予以通报表彰

2018年度“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经济发展处

希望标杆处室在新的一年里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市总社各处室要以标杆处室为榜样,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标准、提升工作绩效,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贡献力量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19??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