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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类别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9号),我市自2013?月起,实行了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管理制度,并对登记材料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该办法的实施对掌握有关材料质量信息,提升材料质量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源头为工程质量提供了保证 为加强住宅工程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烟道)质量监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013?4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从2014??日起,将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烟道)列入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类别。登记类别扩展后,我市实行登记制度的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类别?类,分别是:墙体材料(砖、砌块等)、保温节能材料(墙体、屋面等)、预制管桩方桩、防水材料(卷材、涂料等)、混凝土外加剂、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烟道)。材料登记的申报程序和所需资料,仍按《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暂行管理办法》(常建?013?14号)执行,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材料不得在我市建筑工程投入使用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20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