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慈颐养中心(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人慈颐养中心的申请收悉。为满足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市人慈颐养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单位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