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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
金坛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9span> 根据《关于提前下辽span>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span>2021〔span>103号)文件要求,现尅span>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span>2130505生产发展“span>,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黄茅老区建设补助、span> 二、请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理办法》(苏财规〓span>2021〔span>5号)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加快执行进度。要统筹好各级衔接资金,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用 好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落实衔接资金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录入资金拨付和绩效目标等信息、span> 三、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发展与乡村振兴无关的产业,不得简单以“入股分红”的形式投入与乡村振兴无关的平台公司项目、span> 你区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并于2朇span>15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备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中的经验做法、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span> 附件9span>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平span>1朇span>24?span> (此件公开发布(span> 附件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兂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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