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号:01410963x/2022-00006
主题分类9/span>财政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财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财农?022?叶/td>
产生日期?022-01-24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022-01-26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事顸/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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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9a href='//www.xiuzhiben.com/create_image.php?color=red&bg=white&word=常州市乡村振兴局文件'>create_image.php?color=red&bg=white&word=常州市乡村振兴局文件
常财农?022?叶/td>
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金坛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9span>

根据《关于提前下辽span>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span>2021〔span>103号)文件要求,现尅span>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span>2130505生产发展“span>,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黄茅老区建设补助、span>

二、请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理办法》(苏财规〓span>2021〔span>5号)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加快执行进度。要统筹好各级衔接资金,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用 好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落实衔接资金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录入资金拨付和绩效目标等信息、span>

三、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发展与乡村振兴无关的产业,不得简单以“入股分红”的形式投入与乡村振兴无关的平台公司项目、span>

你区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并于2朇span>15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备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中的经验做法、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span>

附件9span>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平span>1朇span>24?span>

(此件公开发布(span>

附件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兂span>

匹span>

资金

黄茅老区补助

金坛匹span>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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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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