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的公呉/td>
号:014109605/2021-00014
主题分类9/span>公安体裁分类9/span>公告公示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公安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9/td>
产生日期?021-01-21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021-01-21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的公呉/td>
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的公呉/td>

为确保驾驶人自身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7条第1款第5项、第6项之规定,决定注销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许可。现公告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限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519号)领取《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送达之日赶span>60日内向常州市公安局或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编号

蒋海色/span>

320402234162

C1

〓/span>2021〕第D200827690460叶/span>

何勇

320400835141

C1

〓/span>2021〕第D200903705725叶/span>

刘军龘/span>

320402021999

C1E

〓/span>2021〕第D200903705902叶/span>

黄健

320400043978

C1E

〓/span>2021〕第D200918741170叶/span>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平span>1朇span>21?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