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方便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使用个人账户,调整常医保服务?020?01号文件定点零售药店评估标准中的药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要求,改为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入标准规定为准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