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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意园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意园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文广旅?019?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展示常州新形象,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意园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迎春里,县学街路口西北角,总面?9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园林修缮修复,其中:文保本体面?96平方米,织补面积1100平方米,同步完成景观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570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0-47-01-33470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9??8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