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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现将《关于调整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及建议,请?022??2日前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反馈至市公安局 联系人:倪鹏 联系电话?519-81993822 邮箱?195625485@qq.com 地址:钟楼区青果?88?号楼403 附件?-/span>《关于调整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span> 2-/span>常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常州市城管局 2022??4?nbsp; 附件1 关于调整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span>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span> 一、市区下列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9/span> (一(/span>滅/span>湖中路?/span>滅/span>湖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span>G42沪蓉高速以北?/span>S122港城大道以南?/span>S39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三)武南路?/span>滅/span>湖揽月湾岸线以北,长虹西快速路(长虹西路)以南,扁担河、孟津河以东,淹城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四)新京杭运河以北,中吴大道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南运河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span> (五)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六)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span> 在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span> 二、在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span> 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span>
附件下载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220114/20220114165004_76273.jpg'>20220114165004_76273.jpg 附件下载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220114/20220114165014_11991.jpg'>20220114165014_11991.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