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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委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的通知 | ||||||||||||
有关辖市、区农林(业)局9/a> 根据省农委(苏农产[2011]1号)和市农委(常农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开展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 申报对象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名额见附?) 二、申报标 以常农发[2011]29号文件中明确的创建内容的具体要求及量化指标为主,并结合创建实际,增设企业规模、企业绩效和出口创汇评价指标等 三、申报程 1、企业向所在地农林(业)部门提出申请; 2、各辖市(区)农林(业)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文书 3、市级从辖市(区)所推荐的企业中选拔,经综合评分、评审评定后公示、公开、公布示范单位名单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有关辖市(区)农林(业)部门于2014?1?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份报市农委产业化指导处(各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见附?) 联系人:肖新?nbsp; 联系电话?5682251 附件:第四批申报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0?9 附件 第四批申报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五个一”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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