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021年第二十二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号:014109605/2021-00450
主题分类9/span>公安体裁分类9/span>公告公示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公安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9/td>
产生日期?021-11-25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021-11-25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021年第二十二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021年第二十二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下列机动车(详见附件)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办理报废手续。逾期不报废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注:信息公布之日已办理此业务的请忽略此信息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211125/20211125152942_97758.xls" target="_blank">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清協/a>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1?5?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