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市红梅阳光艺术团注册登记的批复
号:014109672/2016-00017
主题分类9/span>社团管理体裁分类9/span>批复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民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民管[2016]18叶/td>
产生日期?016-04-14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016-04-20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红梅阳光艺术团”,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br />
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管[2016]18叶/td>
关于同意常州市红梅阳光艺术团注册登记的批夌/td>

常州市红梅阳光艺术团(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红梅阳光艺术团的报告》收悉。为了更好地繁荣我市群体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红梅阳光艺术团”,并予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团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