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号:014110243/2017-00012
主题分类9/span>安全生产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安全生产市应急管理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安监?017?9叶/td>
产生日期?017-05-17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017-05-31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017?9叶/td>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苏安监?01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参照?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白皮书》数据,全市共有639家企业纳入本次“智能化二道门”(简称“二道门”)建设范围中,其中溧阳?1家,金坛?0家,武进?53家,新北?47家,天宁?8家,钟楼?4家,市管企业6家(详见附件)。现阶段停产、在建等企业需在投产之前完成“二道门”建设工作

二、各辖市、区安监局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相关企业,督促指导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二道门”建设改造工作,建立“二道门”管理制度,同时要明确“二道门”管理的责任部门,实行专人管理

三、各辖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指导企业开展建设、改造升级工作,跟踪督促进展迟缓的企业,确保2017?2?1日前完成“二道门”建设工作,?018??5日前报送建设完成情况。市安委会将把“二道门”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市局将适时赴各地督查“二道门”建设开展情况

附件:常州市应建设“智能化二道门”企业数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7

常安监?017?9号附?.pdf

常安监(2017?9号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