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表彰两家国有企业分获国家和江苏省“内部审计领军企业”称号的决定
号:014109656/2012-00029
主题分类9/span>审计体裁分类9/span>决定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审计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审发?012?9叶/td>
产生日期?012-12-11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012-12-18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表彰我市两家国有企业分获国家和江苏省“内部审计领军企业”称号的决定
常州市审计局
常审发?012?9叶/td>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表彰两家国有企业分获国家和江苏省“内部审计领军企业”称号的决定

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内审协会及会员单位、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nbsp;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授予内部审计领军企业和示范企业称号的决定》(中内协发?012?5号)和《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关于授予内部审计领军企业和示范企业称号的决定》(苏内审协发?012?9号),我市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和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在“企业扬?nbsp;内审护航”活动中,分别荣获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授予的“内部审计领军企业”称号。这一荣誉的取得既是对两家企业长期重视和积极探索内部审计服务企业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我市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内审指导、各内部审计机构进一步提升内审工作效能的鼓励和鞭策,对引导我市内审机构有效开展内审工作必将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两家企业内审机构给予以表彰奖励。全市广大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科学的内部审计理念、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以及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进取精神,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总体水平,为推动我市内部审计事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建议新北区、戚墅堰区审计局,特别是两家企业分别对两个内审机构予以适当奖励

常州市审计局

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