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号:014109867/2020-00034
主题分类9/span>水利、水加/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水利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水政?020?7叶/td>
产生日期?020-08-27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020-09-07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9a href='//www.xiuzhiben.com/create_image.php?color=red&bg=white&word=常州市水利局文件'>create_image.php?color=red&bg=white&word=常州市水利局文件

附件下载9a href='//www.xiuzhiben.com/create_image.php?color=red&bg=white&word=常州市教育局文件'>create_image.php?color=red&bg=white&word=常州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下载9a href='//www.xiuzhiben.com/create_image.php?color=red&bg=white&word=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常州市委员会文?>create_image.php?color=red&bg=white&word=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常州市委员会文仵/a>
常水政?020?7叶/td>
关于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局、教育局、团委,经开区农工局、社会事业局,市教育局直属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020年常州市全民节水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水资联?020?号)文件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持续推进常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搭建传播节水知识、掌握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实践的平台,市水利局、教育局、团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

“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是落实国家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求,提升公民节水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知识讲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示范园区的平台作用,结合学校、政府机关、社区教育等工作,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保障教育内容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向广大群众宣传国情水情,树立节水意识,养成保护水资源的习惯

二、申报范围及目标任务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节水载体,包括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等载体

三、评选条

1、具备健全的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完备,硬件设施良好?、有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及海绵城市理念等宣传内容?、有节水行为、节水技术、节水典型等成果展示。(详见“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评分标准)

四、评选程

由各辖市、区水利、教育、团委(以下简称“各辖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申报和考评程序如下

1.申报。单位自愿或组织推荐向所在辖市、区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建设工作总结及申报材料

2.初审。各辖市、区相关部门对照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相关部门

3.考评。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验,考评分达?0分以上的,由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联合授予“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称号

五、管理要

1.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定规划,统筹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加大投入力度。要充分发掘各地具备代表性的节水载体,按要求改造和提升硬件设施,制定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使之符合“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的建设要求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各自“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把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知识讲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形成全民提高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思想意识和良好风尚

4.加强长效管理。对建设成为“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的单位,各辖市、区相关部门每年应给予一定的运维经费,确保园区能长期正常运转,并保证节水宣传功效。要注意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及时做好更新,使之与当前形势相适应

联系人:贾玲玲;联系电话?6909772

附件?.“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评分标凅/a>

2.“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申报表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常州市

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