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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 ||||||||||||||||||||||||||||||||||||||||||||
各部门: 为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各类投诉请求,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发?016?4号)精神,我中心编制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该清单已通过市编办、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领会有关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精神,掌握分类处理工作要求,按首问负责加强对信访投诉请求的甄别,依据《清单》,确保信访投诉请求准确分类导入 2.根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中心将向社会公开《清单》。请各部门做好宣传,及时向群众解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意义,引导信访人依法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nbsp;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0 附件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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