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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国恒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夌/td> | |||||||||
常州国恒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中心(筹): 《关于常州国恒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贯彻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充分利用社会优势资源,提升我市军民融合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国恒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中心”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业务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