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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td> | |||||||||
市各有关单位,各辖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 2013?? 附件 江苏?span>财政厅文 苏财综?013?7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013?4号,见附?)规定,我们重新编制了?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见附?),并公布全省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中公布?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至2012?2?1日在江苏省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其收入归属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4项),另一类是收入归属中央的政府性基金项目(?0项)。所公布2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各级、各部门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本通知发布后,凡未列入《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和?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作为取消项目处理,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当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对于本通知发布后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统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财综?013?4号文件和本通知的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对超过规定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低,对扩大范围的行为要予以纠正 三、本通知发布以后,《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011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011?8号)同时废止?nbsp; 2.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点击下载) 江苏省财政厅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