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2014年市局审计项目审理情况的通报
号:014109656/2014-00026
主题分类9/span>审计体裁分类9/span>通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审计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审发 ?014?6叶/td>
产生日期?014-12-16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014-12-31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014年市局审计项目审理情况的通报
常州市审计局文件
常审 ?014?6叶/td>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2014年市局审计项目审理情况的通报

各处室: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审计厅的相关要求,以《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以提升项目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和深化审计审理工作。今年的审理结果显示,我局的大部分审计项目均能按照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开展,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基本在报告中进行反映,审计的主要事实清楚,相关证据适当、充分,引用的法律法规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恰当,审计程序基本符合规定。但审理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应引起重视

一、存在遗漏有关资料的情况

业务部门在将审计项目资料送审理机构时,存在遗漏有关资料的情况,主要包括:

(一)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二)审计业务会议记录;

(三)调查了解记录;

(四)对被审计单位(个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二、审理发现的的常见问

(一)审计证据取证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全;

(二)审计实施方案要素不全,审计事项不明确,内容未细化,实施方案中的个别审计事项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反映

(三)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电子数据采集情况、部分评价等事项未编制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

(四)审计工作底稿要素不全,如实施审计的主要方法步骤、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问题定性及引用依据、审计结论等,对审计过程的记录过于简单;

(五)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汇总表、审计取证单上的审计事项不一致;

(六)部分审计取证单无证据支持;

(七)审计报告缺少整改情况及相关公告要求

希望各处室针对以上问题认真加以改进,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努力提升审计质量水平

常州市审计局

20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