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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常州市节水资金的通知 | |||||||||
新北、天宁、钟楼区水利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012?7号)、《江苏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今年共完成节水载体建设、用水审计等33个项目,项目类型主要为补助项目,补助标准按《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节水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常水资?017?9号)确定补助金额。各单位以节水载体公布文件及相关验收资料为依据向各区提出资金申请,各区汇总后上报市节水办、水利、财政审核 节水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项用于节水工作,不得用于个人奖励,切实加强节水长效管理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171229/20171229123900_83103.xls" target="_blank">2017年常州市级节水资金安排表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