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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德安医院功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市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康复业务发展需求,原则同意常州市德安医院实施常州市德安医院功能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57号(常州市德安医院内),总建筑基底面?639.95平方米(二号楼连?92.38平方米,五号楼扩?96.93平方米,高压氧舱450.64平方米) 1、新??层(1-2层架空)的二号楼三号楼连廊,建筑面积1471.13平方米,功能为病区科研教室、病人文化娱乐及晾晒空间 2??层的五号楼扩建,建筑面积2775.35平方米,一、二层为食堂,三层为大会堂 3、新建高压氧舱用房,建筑面积769.12平方米,地下一层为设备层,地上一层为治疗层 4、因建造二号楼三号楼连廊和五号楼扩建需对人防地下室进行加固 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2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758万元,其他费?73万元,基本预备费?56万元。资金由市福彩公益金拨付2000万元,自?287万元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不动产权证(苏D?018)常州市不动产权?036699号、苏D?018)常州市不动产权?037021号)、常州市德安医院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9-320400-94-01-31240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9?2?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