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市、区园林绿化行政许可事权分工的通知
号:014109517/2020-00044
主题分类9/span>城乡建设(含住房(/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城管局9/span>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常城管?020?46叶/td>
产生日期?020-12-16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020-12-21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市、区园林绿化行政许可事权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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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城管?020?46叶/td>
关于调整市、区园林绿化行政许可事权分工的通知

天宁、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宁、钟楼区城市管理局,天宁、钟楼区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事权明晰、责任明?span style="text-indent:2em;">的高效管理体系,提升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根?/span>《市政府关于下放部分市级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常政发?020?4号)和《市政府关于调整天宁区、钟楼区圞/span>地出让收入和相关非税收入分配政策的通知》(常政叐/span>?020?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调整市、区园林绾/span>化行政许可事权分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9/span>

一、调整项

本次调整市、区行政许可事权分工的事项共有以下三项:

1. 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2.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核准

3.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二、调整区

天宁、钟楼两行政区域范围

三、调整范

1. 市管红梅、青枫、荆川、东坡、人民、圩墩、紫??span style="text-indent:2em;">公园的涉及本通知规定的三项行政许可的,按照市政府月/span>关文件要求由市级管理部门负责行政许可:/span>

2. 天宁、钟楼两区范围内除市管公园外的市区公园、市匹span style="text-indent:2em;">主要广场绿地、市区主要滨河绿地以及城市主要道路绿匕/span>涉及本通知规定的三项行政许可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级管理部门负责行政许可、/span>

四、有关要

1. 按照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本通知涉及的三顸span style="text-indent:2em;">行政许可均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区级管理部门需挈/span>照市级管理部门的标准、流程、办理期限实施行政许可;

2.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天宁区、钟楼区土地出让收入咋span style="text-indent:2em;">相关非税收入分配政策的通知》(常政发?020?14号)的文件要求,本通知涉及的三项行政许可涉及收取园林绿化赔偿费的,区级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常州市物价局、常川/span>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常州市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凅/span>的通知》(常价服?015?8号、常财综?015?号)皃/span>标准收取园林绿化赔偿费,不得随意减、免、缓收;

3. 市城市管理局每年组织对各区行政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城市绿化行政许可工作便捷、高效、有庎/span>开展,维护城市绿化管理的良好环境;

4. 本通知?021??日起正式施行,市级管理部门应挈span style="text-indent:2em;">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移交工作。在2021??日前已受琅/span>但尚未办结的许可案件,仍由原办理机关负责、/span>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2?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