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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第十一批“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第十二批“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情况的通报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依法用工、诚信经营的社会形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常州市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常发?017?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现场审核和公示,决定评定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为第十一批“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江苏省邮电印刷厂等31家单位为第十二批“常州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 希望被评定的企业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成果,提升实效,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和维护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出/a> 1. 第十一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名 2. 第十二批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2?9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