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全面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通知
号:014109859/2018-00066
主题分类9/span>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丙/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农业农村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018?04叶/td>
产生日期?018-10-15
发布机构:市农委
发布日期?018-10-17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全面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td>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办发?018?04叶/td>
关于全面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今年4月,省农委在我市金坛区及苏州市、泰州市和盐城市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以下简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便携式移动出证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电脑端出证的基础上,增加便携式移动出证方式,对规范检疫行为,强化官方兽医检疫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产地检疫登门踏圈现场检疫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极大地方便了养殖场户,避免了申报检疫后再次往返取证问题,强化了官方兽医的服务意识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函》(农办医函?018?8号)要求及省农委《关于全面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018?8号)工作部署,我市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018?2?日起,全面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脑端出证与移动出证双轨制。请各地按照部省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本地财政支持,做好热敏式打印机专用设备的采购工作,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同时加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移动出证宣传,确保移动出证工作顺利进行和便携式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正常流通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