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公告
号:46728641X/2019-00005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公告公示组配分类9/span>其他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9/td>
产生日期?019-03-18
发布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019-03-18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相关事顸/td>
关于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常州市本级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查清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按照《江苏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将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9/span>

一、调查时闳/strong>

2019??8日至2020?2?1?/span>

二、调查范図/strong>

市本级(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span>

三、调查内宸/strong>

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span>

四、组织实於/strong>

(一)受各区政府委托,本次调查工作由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专业队伍具体承担、/span>

(二)本次调查按照权籍调查相关规程开展,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奠定基础、/span>

(三)调查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按章作业,不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span>

(四)本次调查为入户调查,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届时提供方便,配合工作人员作业、/span>

特此公告、/span>


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领导小组

2019??2?/span>

为全面查清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按照《江苏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将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9/span>

一、调查时闳/strong>

2019??8日至2020?2?1?/span>

二、调查范図/strong>

市本级(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span>

三、调查内宸/strong>

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span>

四、组织实於/strong>

(一)受各区政府委托,本次调查工作由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专业队伍具体承担、/span>

(二)本次调查按照权籍调查相关规程开展,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奠定基础、/span>

(三)调查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按章作业,不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span>

(四)本次调查为入户调查,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届时提供方便,配合工作人员作业、/span>

特此公告、/span>


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领导小组

2019??2?/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