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部分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的公告
号:014109605/2021-00483
主题分类9/span>公安体裁分类9/span>公告公示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公安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9/td>
产生日期?021-12-3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021-12-30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部分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的公告
关于部分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的公呉/td>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截?021?1?0日,下列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211230/20211230141741_48582.xlsx" target="_blank">不得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清協/a>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2?0?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