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通知
号:467286401/2008-00012
主题分类9/span>城乡建设(含住房(/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公积金[2008]13叶/td>
产生日期?008-06-21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忂/td>
发布日期?008-09-17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规范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侊/td>
常公积金[2008]13叶/td>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通知

常公积金[2008]13叶/span>


各有关单位:

依照国家控高保低、促进社会分配公平、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要求,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和缴存的通知》(苏建金管[2008]15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作如下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应严格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箠span lang="EN-US">[2005]5号)、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文件执行、/span>

我市的缴存基数按照《关于调整常州市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常公积金[2008]8号)文件执行;缴存比例最低为10%(符合申报降低比例的单位经过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可按8%比例缴存),最高为12%。凡高于规定基数和比例标准的,从2008??日起一律予以纠正、/span>

特此通知、/span>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