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四级安培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号:014110243/2008-00056
主题分类9/span>安全生产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应急管理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安监?008?1叶/td>
产生日期?008-06-18
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布日期?008-07-07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四级安培机构的通知》(苏安监?00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合理规划,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申报、建立工作、/td>
常安监?008?1叶/td>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四级安培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008?1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四级安培机构的通知》(苏安监?00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合理规划,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申报、建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辖市、区安监局要首先对本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规模和从业人员数进行摸底调查,按照要求合理布局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原则上从业人员?00人以上危化生产企业要建立四级安全培训机构
二、市安监局监管企业直接向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申?各辖市、区安监局汇总后向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申报
三??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10?日~11?0日期间,由市安监局组织评估,评估结束后统一报省局报批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苏安监?008?5 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四级安培机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