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号:014110243/2009-00018
主题分类9/span>安全生产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应急管理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安监?009?6叶/td>
产生日期?009-02-20
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布日期?009-03-06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td>
常安监?009?6叶/td>
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009?6叶/td>

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div>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泔/div>
第一 为实现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安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 本办法适用于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div>
第三 市局办公室是全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编报、工作协调、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印《监管动态》,每半年通报采用情况、/div>
第四 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应围绕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和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组织协调作用、/div>
第五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重视和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员(联络员)的选配,建立和完善对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保证日常信息特别是重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div>
第六 各单位应将政务信息工作单位主管领导、分管部门主管领导、信息员(联络员)的基本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备案。如发生变动,应及时补充,并将更改情况报送市局办公室、/div>
第七 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信息员(联络员)的职财/div>
(一)研究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div>
(二)做好政务信息的采集、编写工作,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报送;组织完成市局办公室交办的政务信息组(约)稿任务;
(三)参与市局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政务信息专题调研、工作研讨;负责本级及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工作业务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div>
第八 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动态;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典型事例;
(三)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和创新成效:/div>
(四)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材料、调研报告、理论思考;
(五)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值得引起上级部门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策建议:/div>
(六)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分析;
(七)领导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div>
第九 图、文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9/div>
(一)真实。内容真实可靠,有根有据、/div>
(二)规范。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文字通顺、/div>
(三)准确。事例、数字、人物和单位名称等要准确无误、/div>
(四)及时。报送及时,涉及的事件、图文、数据等具有较强的时效性、/div>
(五)全面。客观反映事件发展的全过程,切忌以偏概全,报喜不报忧、/div>
(六)深刻。透过事情表象揭示事情的本质和深层次矛盾,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div>
第十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否则,不予以统计、通报和考评、/div>
第十一 向市局报送的政务信息应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发,必要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div>
第十二条 对各单位的政务信息报送、采用实行记分考核制,每半年进行通报,并定期进行评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具体考评工作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考评步骤如下9/div>
(一)下达任务。市局办公室每年制定并下达《单位年度政务信息积分任务基数表》。该任务表中各地,各单位的积分任务是考核其完成政务信息工作任务的硬指标、/div>
(二)半年通报。市局办公室每半年通报各单位信息记分情况、累记积分情况,以及信息员累记采用稿件排名情况、/div>
(三)定期评比。市局办公室每?月份对各单位上一年度开展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评比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并予以表彰、/div>
(四)考核对象: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单位信息员(联络员)、/div>
第十三条 评分方法
(一)《监管动态》采用信息每条记3分,采用重要信息每条?分,常州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站采用信息执行《监管动态》采用标准。获市局领导批示?分;获市领导批示?0分;
(二)上报省局网站采用每条?0分,《江苏安全生产简报》采用每条记10分。获省局领导批示?0分;
(三)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快报》采用每条信息记10分,《信息快报(增刊)》或《信息专报》采用每条记10分,《信息调研》采用每条记15分。获市领导批示加10分;
(四)上报国家总局网站和刊物采用每条记20分,获国家总局领导批示?0分、/div>
(五)报送的信息符合要求,但未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分、/div>
(六)报送信息失实、后果严重的,每条扣?0分,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资格;未按时完成市局办公室重要信息约稿任务的,每次扣?分、/div>
第十四条 信息稿件被不同媒体同时采用时,按最高分统计、/div>
第十五条 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采用信息另行统计、/div>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办法?009??日起实施、/div>
(二)本办法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div>
附件19/div>
2009年度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div>
积分任务基数?/div>
?#160; 佌/div>
?#160; ?/div>
金坛市安监局
250
溧阳市安监局
250
武进区安监局
300
新北区安监局
250
钟楼区安监局
250
天宁区安监局
250
戚墅堰区安监局
200
局办公宣/div>
500
法规夃/div>
150
规划夃/div>
150
监管一夃/div>
150
监管二处
150
危化夃/div>
200
人教夃/div>
100
监察支队
200
培训中心
100
长效管理办公宣/div>
100
附件29/div>
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160; 填表时间9/div>
?#160; 同/div>
?#160; 加/div>
?#160; 朹/div>
?#160; 眞/div>
单位主管
?#160; 寻/div>
分管部门
主管领导
信息呗/div>
(联络员(/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