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号:014110243/2009-00063
主题分类9/span>安全生产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应急管理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安办?009?1叶/td>
产生日期?009-06-09
发布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009-06-15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现将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09]11号明电)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迅速贯彻执行、/td>
常安办?009?1叶/td>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009?1叶/div>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客运车辅/div>
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办,市建设、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9/div>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09]11号明电)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迅速贯彻执行、/div>
各辖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订专项检查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督促城市公交、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学生接送承运等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客运安全。市安委办将在企业、行业和地区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市相关部门进行督查。各辖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将专项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5日前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5683116、/div>
二○○九年六月九?/div>
关于立即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安办电[2009]11叶/div>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9/div>
6??时许,成都市北三环川陕立交桥处发生一起公交车燃烧事故,造成25人死亡,7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为认真落实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所属管辖范围内的客运车辆(包括城乡客车、长途客车、校车、旅游车等)安全专项检查、/b>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客运车辆车况是否完好;灯光、燃料箱、燃料管路、电路及手动开门器等是否完好;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备;驾驶员安全培训考核是否合格;客运单位和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等、/div>
二、各客运企业和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b>时值夏季客运高峰,各客运企业和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司乘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督促检查,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要以事故教训促安全,规范车辆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杜绝带病车上路引发事故,或因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备,扩大事故损失、/div>
三、各级政府和客运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b>要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车况完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对管辖范围内每辆车、每个人全面检查,特别是密闭空调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锤等必须始终处于完好配备状态。对病车上路、违法驾驶等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处置、立即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措施、/div>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营单位、司乘人员和乘客的应急救援教育、/b>要重点加强各类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逃生技能教育,进一步充实完善客运车辆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div>
本次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由各市安委会统一督促协调,由各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客运车辆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在6?5日以前将专项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按行业分别上报省交通、建设、教育、旅游等部门、/div>
              二○○九年六月六?/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