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9/div>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法制江苏建设纲要》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60; 任:李士庅/div>
?#160; 员:都国?#160; 张向?#160; 刘福?#160; 吴光?#160; 马宏?#160;
孟文?#160; 王琪?#160; 周栋枖/div>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由政策法规处具体承担、/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