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河源11.29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09]24号)及省局转发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从严查处客货运车辆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二О一О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苏安办[2009]62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09]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从严查处客货运车辆超速超载和驾驶员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地安监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案备案制度。一次死?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案后要报省安监局备案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09]24号)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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