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号:014110243/2012-00068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应急管理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安监?012?2叶/td>
产生日期?012-03-29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012-04-23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现将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苏安监?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遵照执行、/td>
常安监?012?2叶/td>
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012?2叶/td>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苏安监?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苏安监?012?1
  各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进一步做好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
  附件《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