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
号:014109517/2007-00011
主题分类9/span>城乡建设(含住房(/span>体裁分类9/span>公告公示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城管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7]66叶/td>
产生日期?007-04-20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008-04-24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六条管理通告、/td>
常政发[2007]66叶/td>
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仵/span>

常政发〓span lang="EN-US">2007〔span lang="EN-US">66叶span lang="EN-US">

市政府关于颁发《关于在市区实行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span lang="EN-US">

事span lang="EN-US">○○七年四月二十?span lang="EN-US">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有效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减少扬尘污染,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在本市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span lang="EN-US">
  一、凡在本市市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和使用密闭运输装置,实行密闭运输、span lang="EN-US">
  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由市城管局会同公安、建设、物价、交通、质监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需要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应当到定点企业,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改装、span lang="EN-US">
  三、经过改装的车辆经验收合格后,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span lang="EN-US">
  四、自 2007平span lang="EN-US">7朇span lang="EN-US">1日起 ,凡未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不具备建筑垃圾承运资格,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一律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span lang="EN-US">
  五、凡未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自 2007平span lang="EN-US">7朇span lang="EN-US">1日起 不得在市区龙江路以东、沪宁高速公路以南、青洋路以西、新312国道以北区域范围内运输建筑垃圾;?st1:chsdate st1="http://unknownprefix/st1" 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 month="1" year="2008" xmlns:st1="http://unknownprefix/st1">2008平span lang="EN-US">1朇span lang="EN-US">1日起不得在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span lang="EN-US">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span lang="EN-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