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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常州市区2004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 |||||||||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常州市区2004年度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年度工作计划,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亍span>2005平span>1月至3月底,对常州市区2004年度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span>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经对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计,2004年度,市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span>12.7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1.57亿元,财政预算安掑span>6500万元,转让收?span>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span>2059万元,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1015.31万元);当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凹span>12.9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2.31亿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凹span>2798.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凹span>3578万元,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143.74万元);当年基金收支结余为-1839.97万元、span>2004年初,基金结佘span>1.56亿元,至2004年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佘span>1.37亿元(其中,财政养老金专户结余6325.35万元,地税局已征收尚未入库的5036万元,社保局待结算款2000多万兂span>)。截止同期,市区企业累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釐span>8920万元(比上年同朞span>10580万元减少1660万元),其中当年度欠缴2405万元、span> 审计认为+span>2004年中,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市财政、地税等部门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征缴和使用企业养老基金,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养老基金的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成效显著,确保了市区企业基本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