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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审计机关OA和AO信息交互管理试行办法 | ||||||||||
常州市审计机兲span lang="EN-US">OA咋span lang="EN-US">AO信息
交互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管理系统》(以下简?span lang="EN-US">OA)与《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以下简?span lang="EN-US">AO)的作用,规范两个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机关业务流程无纸化实施指?mdash;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span> 一、交互内容和适用范围 OA不span lang="EN-US">AO信息交互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项目信息、审计实施现场资料,被审计单位资料库、审计专家经验,以及其他需要交互的资料或数据、/span> 审计现场与审计机关交互流程是审计组及时报告现场工作并获得审计机关具体指示的过程。审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使交互流程在保障审计质量方面发挥作用。审计组和部门领导、审计机关领导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履行交互职责、/span>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并从2009平span lang="EN-US">1朇span lang="EN-US">1日起试行、/span> 二、交互职财/span> (一)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在OA中录入审计项目相关信息,确保审计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审计项目终结时,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对被审单位资料库进行更新、/span> (二)计算机管理部门或计算机审计处负责对OA不span lang="EN-US">AO的交互提供技术支持和网络、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span> (三)各业务部门按照规定实施项目审计和管理,按时上传现场审计资料,及时查看领导批复或反馈意见、/span> (四)分管局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查阅审计现场数据包,及时做出反馈或批复意见,指导现场审计工作、/span> (五)法制部门在审计项目复核、审核过程中,应认真核对数据包,凡是数据包中未作审计底稿、审计日记、审计证据等审计事项审核记录的内容,不得上报审计报告,严格把好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的质量兲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三、交互实於/span> (一)审计实施前的信息交互、/span> 在审计准备阶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审计项目计划?span lang="EN-US">OA中指定各项目的审计组长、主审及审计组成员。审计组?span lang="EN-US">OA审计项目资料树中起草完成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等、/span> 在审计组进点前,审计组组长或主审负责AO项目信息初始化工作,将审计项目基本信息、审计项目组成员信息等从OA下载?span lang="EN-US">AO中;将被审计单位信息、审计专家经验数据包仍span lang="EN-US">OA导入?span lang="EN-US">AO中;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事项细化、安排项目进度和人员分工等。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再将AO审计项目信息资料导出分发给审计组其他成员、/span> (二)审计实施过程中的现场资料交互、/span> 审计组组长或主审根据审计实施进度,适时收集、汇总和审查审计组成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并填写《现场审计情况报告表》(格式见附件),通过AO的项目管理模块生成审计现场数据包,统一打包上传?span lang="EN-US">OA系统中,向领导请示或报告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原则上每个项目安排在审计实施的期中和期末撤出审计点前各上传一次,对审计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周的项目可只安排回局后上传一次,对重点审计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上传次数、/span> 审计组上传的资料,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审查并提出明确意见。分管局领导在业务处室负责人提出意见后对项目做出批示。业务处室负责人任审计组组长的,分管局领导直接对上传资料做出批示、/span> (三)审计实施结束后的信息交互、/span> 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应将审计组形成的全部审计日记、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按重要性原则确定)等,生成完整的电子档案上传到OA系统中,供项目复核使用、/span> 项目终结后,各业务部门应生成审计台帐数据包、被审计单位数据包?/span>审计项目档案数据包,并上传到OA系统中,进行数据库更新、统计和归档工作、/span> 事/span>○○九年三月三十一?/span> 附件9/span> 现场审计情况报告?/span>
报告人:平/span>朇/span>?/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