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007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号:014109779/2007-00037
主题分类9/span>文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文广旅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007?9叶/td>
产生日期?007-04-26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007-05-12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007?号)和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布的?007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常文广新?007?9叶/td>
关于转发?007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金坛、溧阳、武进市(区)文化局、广电局,天宁、钟楼、戚墅堰区文教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007?号)和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布的?007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仵/span>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和?007年度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范围(见附?)

1.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拟投资建设的项目,市场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2.项目实施主体可靠。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必须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拥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能力。项目建设目标清晰,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3.项目资金到位。企业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市场信誉,项目已经自筹资金到位,同时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可并给予一定的财政配套资金扶持

二、项目申报程

1.分类逐级上报。根据?007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分类,各辖市(区)项目申报单位分别向所在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辖市(区)有关部门认真汇总县(市、区)申报材料后,报送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处

2.市级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处

三、申报工作要

1.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项目。各单位要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

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对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3.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的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数据盘)一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一?0份、附?份(附件按规定顺序装订)、数据盘一份

四、其他事

1.《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007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的文本可在中国江苏、江苏文化网、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和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2.项目申报时间规定

  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不!--?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6?0日前报送至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项目的初审和筛选,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分类对口上报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