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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保卫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基层各单位:
2008年,各单位在局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治安内保条例》,在实施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落实各级安全保卫责任制、组织安全保卫专项整治、强化安全保卫培训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单位内部的治安稳定和生产安全作出了努力,涌现了一批安全保卫先进单位和个人、/span>
为鼓励先进,促进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取得更好成绩,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先进单位: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常州博物馆?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4pt">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span>
先进个人:邓常兴、范雄壮、潘梵、金扬、王耀春、陈德军、顾萍、李文孝、/span>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立足本单位和本岗位,在新的一年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安全保卫工作作出新贡献、/span>
二○◊/span>九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