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号:014109779/2009-00059
主题分类9/span>文物体裁分类9/span>意见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文广旅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文物?009?9叶/td>
产生日期?009-04-30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009-06-12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为加强全市文物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文物宣传、信息工作意见、/td>
常文物?009?9叶/td>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文化(文教)局,局直属相关单位9span lang="EN-US">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全系统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尰/span>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佛/span>提出如下工作意见、/span>

一、充分认识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span lang="EN-US">

充分认识加强文物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提高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既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也可通过形式丰富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传统宣传方式扩大影响力。要积极引导,多从正面宣传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多宣传一些积极的有影响力的工作。要通过长期、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全社会理解依法保护文物的目的、意义、内容,理解文物保护的法规及政策,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和谐社会环境、/span>

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及时采集、编写并上报文物宣传信息,反映工作动态、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极为重要的作用、b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

当前,全市文物工作面临着新的目标、新的任务,进一步畅通宣传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宣传信息的功能,将更加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的文物保护意识,调动相关部门关心文物工作、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也更有效地向社会公众宣传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b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

二、落实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要汁span lang="EN-US">

文物宣传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依法保护文化遗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把文物宣传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来落实、/span>

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工作机制+/span>各单位要落实领导分管,具体信息工作有专人负责,做到信息报送经常化、制度化:/span>报送宣传信息要及时,确保宣传信息的时效性,原则上当天信息当天报送,特殊情况在两日内报送、/span>报送宣传信息要准确,确保宣传信息的真实性。向上级报送的宣传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要严把信息来源关,认真研究,细致核对,务求内容确实、数字准确、情况清楚、/span>报送宣传信息一定要全面,确保宣传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地提供宣传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同时,要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在报喜中要避免虚假情况,在报忧中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b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

三、明确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的具体内容

文物宣传?/span>积极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让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党和政府对文物事业的重视与支持,了解我市文物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了解广大文物工作者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增强各级政府强化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的意识,创造有利于文物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span>

信息报?/span>要反映: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情况,如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各地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成果(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考古发掘、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管理、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措施、进度、进展、成果等方面情况;各地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重大措施、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的重大成就等;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和基层文博工作者的文物保护先进事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先进事迹,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对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更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并要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以及开展工作的情况、span lang="EN-US">

四、开展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考核评优

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佛/span>情况,列入年度文物工作考核评优内容、/span>

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的登记管理并对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经领导审定后刊登在市文物信息网上,择优统一向省文物局、国家文物网等相关部门报送、/span>被常州文物信息网站、常州文广新局网站等采用的信息每条5分,由市文保中心转报并被国家文物信息网站、江苏文博信息网站等采用的信息每杠span lang="EN-US">10分、/span>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并通报、/span>紧急重大信息有迟报、漏报、瞒报或失实上报等现象,不得参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同时给予通报批评、/span>

年终评比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对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宣传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span>

五、文物宣传及信息报送途径

自发文之日起,各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信息'span lang="EN-US">czwenwu@126.com),如出现网络不畅通等情况,请及时电话联系、span lang="EN-US">

联系人:黄明彦,电话9span lang="EN-US">13182556610+span lang="EN-US">051986670759

邮箱9span lang="EN-US">czwenwu@126.com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