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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45号的答复 | |||||||||
宋江等委员:
十分感谢你们对常州文物保护事业的关注和建议,你们《关于名人故居和历史建筑的社会化管理建议》的提案,与我局的设想不谋而合、/span>
市文物部门近年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在加大政府对文物修缮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以国家保护为主,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新路子,坚?#8220;谁修缮,谁使用,用于文化相关事业、服从文物部门依法管?#8221;的方针,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引导社会文化企业参与文物事业发展,促进名人故居、历史建筑的管理和保护,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span>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名人故居、历史建筑的保护,我局打算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明确文物管理要求、责任义务及奖励补助方法。其中将明确要求社会文化企业必须根据文保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名人故居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的工作要求,保留故居及基本陈列的展示教育功能,确保正常免费开放,保证文物安全,并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使?#8221;的原则,扩大名人故居和历史建筑的社会功能,举行文化交流、学术研究、书画展览、创意筹划等有益文化活动,放大名人故居和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效应。社会文化企业利用名人故居开展活动产生的收益,除保证名人故居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和工作人员开支外,每年必须投入一定经费,专项用于贴补名人故居研究及纪念活动等、/span>
签发人:赵唯弹span lang="EN-US">
经办人:宗培竊span lang="EN-US">
联系电话9span lang="EN-US">85682508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span lang="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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